短篇小说集--第十五篇:自取其辱
想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发奋读书,终成大器;司马迁受酷刑,发奋写作,用18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一部前无古人的辉煌巨著--《史记》。
想起自己,因酷爱读书,无钱买书而偷过一次书,自取其辱。而后用三十年的时间,发奋写作,终于写出《六十四计》等奇书。
记得三十年前,在XX学院上大专的三年里,班主任考虑到我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又能刻苦学习,给了我最高的奖学金,班长乔新霞又将她的奖学金全都给了我,使我终身难忘。
除了交伙食费,我将省吃节约下的钱,以及星期天打工挣的钱,全部用于买书,那时我对中西方哲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和戴军、王洪兵等人从XX学院上公交车进城逛书店。说实在的,我们这些上煤校的大学生,连17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都看不起,一上车就听女售票员喊:
“X校的买票,没票的买票!”
每当听到这句话,我心里总不是个滋味,时刻提醒自己,发奋读书。心想有朝一日,定会写出一本惊人之作,让所有那些看不起我的人能刮目相看。
而王洪兵则气不过,故意趁车的惯性碰了女售票员一下,那位售票员立刻骂到:
“你没长骨头吗?三条腿还站不稳。”王洪兵则回敬一句:
“我一张嘴哪能说过你两张嘴呢?”
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女售票员被气得一句话都没说出。
我在红山站下的车,穿过地下通道来到红山商场一楼书店,除了留下坐车回校的钱,其余的钱我都买了书。
可后来发现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我爱不释手,但身上的钱已花光。
也不知怎么的我就产生了混在已买的书中,偷偷拿走这本书的侥幸心理,还以“偷书不算偷”为由,来为自己的可耻行为求得良心上的安慰。
没想到出门时,还是被书店店员给逮住了,他说要把我交给书店经理去处理。
当他拽着我从门口,回头走过书店大厅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为自己的可耻行为换来了终生都难以忘怀的耻辱,恨不能有个地缝钻进去。
我被推进经理办公室,看到一位50多岁和蔼可敬的老者,戴着老花镜在看书。店员把我偷书的事给他做了汇报,并把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放在他面前桌上。
他扶了扶老花镜,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目光最后停留在了我所穿衣服的补丁上,开口问:
“你是大学生?”
我点点头。
“你是从农村来的?”
我又点点头。
“你喜欢读书?”
我的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费了很大劲才挤出一个字:
“嗯。”
“这样吧,这本书的钱,我替你掏了,你喜欢就拿去用心读吧!”
这个处理结果,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令我自责、羞愧万分,我低声弯腰道谢,老者叮嘱说:
“不用谢,你若有心的话,好好读书,也写一本书让我看看。”
“嗯。”我点点头。
老者将书送我,微笑着目送我离去。
.........
三十年后的2013年,当我按老者留在《法哲学原理》扉页上的地址,找到老者时,他一眼就认出了我。
我恭敬地送上自己写的,新华出版社出的《六十四计》,兑现我的承诺。他老人家看了总说前几页,高兴地说:
“我终于看到你写的书了,”他急忙让座,接着说“现在看来,我当年没有看错,你果然没令我失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