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福团子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朕的大清在比烂游戏中赢了》//@沐紫凝烟然 :转:凡收留良人家迷失道路、乡贯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大清律例》卷八 发布于 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