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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07 10:36 微博认证:新浪证券

【#券商员工卷入老鼠仓被罚#】对于“老鼠仓”案件,监管再次出手。12月6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一名在券商工作的“85后”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的事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王某出生于1986年,涉案期间为证券从业人员。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王某任职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8月至立案时,王某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王某因职务便利获取“某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某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

王某违反规定,控制使用“熊某”万联证券账户,利用相关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同期或稍晚于某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4只,趋同交易金额2873.42万元,趋同交易盈利22.58万元。
王某违规持有、买卖证券。201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扣除前述王某利用未公开信息趋同交易和趋同交易对应的反向交易金额后,王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使用“熊某”中金财富证券账户,“熊某”万联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证券,累计买入金额1.55亿元,卖出金额1.56亿元,盈利18.84万元。http://t.cn/A6mCZ7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