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PP[超话]# 《小乖》
by/NN
🦋越凶越喜欢ter🫵🏻
1.
补习班的老师给我换了个新同桌。
他说他家也在曼谷,好巧。
“哇。”我颇为认同的惊叹,“那真的太巧了欸。”
毕竟不出意外的话,基本班里所有人都是曼谷的。
2.
一定要说的话…从某种程度来说确实挺巧的,他也是华裔,中文名字叫马群耀。
群星闪耀的意思。
很好听。
我叫林祎凯,听长辈说是美好的意思。
好吧,都很好听。我们都是被好好爱着的小孩。
3.
新同桌很好。
一定要说缺点的话就是billkin上课不老实,感觉有多动症一样。
特别喜欢抖腿,补习班的桌子本就小,加上用的有些年头不太稳固,他一动,我的东西就会骨碌骨碌掉在地上,我最喜欢的椰子笔感觉都变样了,怎么也擦不干净,超烦。
他总是踩到我,天知道我多喜欢穿浅色的鞋子,下课回家总是带着斑驳的大脚印子。
还有他的胳膊,写着写着字就会伸到我这里,把我挤得想站起来把桌子掀翻,这样两个人就都不用写了。
但我没有这样做,他看起来写的很认真,我不太忍心打断。
所以等他记完笔记后我和他约法三章,我拿走了他最喜欢的尼莫鱼挂件放在我这里,如果他碰掉我的东西或者踩到我,我就会把他的挂件扔掉。
其实就是丢在地上。然后他弯着腰捡起来,再偷偷塞到我这里。
可怜的小丑鱼就继续在我这里当“鱼质”,等到放学再还给他。
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掉了,捡起来以后billkin就瞪着他那双圆溜溜的小狗眼对我说谢谢。
什么啊,明明就是我碰掉了他的东西。
超笨。
我一下子就想起来和家里的小狗玩叼飞盘的时候也是这样,而且bill的头发摸起来也是软软的。
“billkin是小狗。”我对他说。
“好呀。”因为在上课他声音压得低低的,凑过来在我耳边“汪”了声。
耳朵好热。
4.
结果三天后再上课的时候他给我写了一张小纸条。
[还和以前一样吗]
什么?
[就把尼莫上交给你,放学再还给我]
我转了转笔,心想他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但还是点了点头。
这感觉很奇妙。
5.
课上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开始跑神了,盯着手心的纹路发呆。
billkin又传纸条给我。
[PP!好好上课!]
我问他有护手霜没有,billkin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告诉我现在没有,晚点给我。
然后课间的时候他就不见了。
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那短短的几分钟怎么给我买到了一支新的,和我之前带在包里一模一样的护手霜。
我只记得他出了好多的汗。
6.
后来半夜睡不着,我和他打视讯聊天,开玩笑说我过年去你家玩。
他在耳机里说着不合适吧,然后很尽职尽责的起身给我看了他家的布置,还特意强调了自己的房间在哪里。
最后说到时候可以来接我。
“40公里诶,开什么玩笑。”
“没开玩笑。”他说。
夜里很安静,我甚至可以听到他因为紧张而吞咽口水的声音。
“那我等你来接我。”
7.
我跟朋友说起来他的时候朋友都在笑。说怎么有这么老实的人。
我说不是老实,是可爱。
朋友说PP完蛋了。
怎么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