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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很早就知道自己 在外形上很适合当怪盗,我的体重长期保持在60至70公斤之间,身高175厘米,皮肤比绝大多数女性都白,脸上几乎从未起过包,从住进卢布朗阁楼开始就有六块腹肌,我拥有很好的爆发力,可以把比我重10公斤的shadow摔得很绝望,以至于不肯从印象空间里爬起来继续攻击动作,我比绝大多数人都协调,可以很轻松地使用伊邪那岐和大国主,只是看了几眼就无师自通的会召唤人格面具了,我玩所有的棋类运动都比普通人轻松很多,因为学博弈远快于一般人。我高二二学期就能在飞镖俱乐部射中十环,我打棒球飞出去后能把别人的护具都打坏,并在空中滑行很久。我长的一点也不难看。我还天生闷骚,只要别缝上我的嘴,我一抬头不小心说两句什么就能令人发笑。
所以我只是卢布朗做几杯咖啡,或在爵士酒吧胡扯几句,就能让一侦探做梦似的跟在我身后被催眠了似的瞎转悠。
差不多就是花上两三个小时,轻轻松松就能办成其它男人说了一硬盘的瞎话费了牛劲花了大钱用一两年都办不成的事。
我年轻时时常走到一有姿色的侦探身边,指着他不远处的光头老上司说:我真佩服你,居然能跟这种人呆上一整天!你怎能受得了给他工作?
我多次看到侦探脸上无法掩饰的幽暗苦涩自怜无奈甚至愤怒。
即使没人给我发奖,我也知道自己一直是一名不错的怪盗。
发布于 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