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根子上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想在作祟。
什么是企业的事?
定薪金,定工作责任,定奖罚规则,这是企业的事。
但一旦涉及到个人自由选择,就牵扯到公权力的介入了,而不是企业自己能说了算的。
这事要发生在维护个人权利的国度,员工百分之百可以告企业。
社会达尔文主义里没有公义,只有强弱和交易。
但在自由市场经济中也会禁止和惩戒一些交易,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是合法的。
比如器官买卖,比如代孕。
那也是交易,也是双方自愿的,谁也没强迫谁。
如果只要是双方自愿就是合法性的唯一依据,那么贩卖儿童,组织卖淫,就都是合法的了。
那人们还需要法律干什么?
那么法律维护的到底是什么?
我自愿卖给别人为性奴,能够因为这是我出于自愿的,于是就承认奴隶制在当代的合法性吗?
法律就可以看着不管吗?
社达主义,其实是你国人普遍偏好的一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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