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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6 04:07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建宁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案
2024年2月2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福建宁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3台不合格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没收违法所得376.72元,罚款1.4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9日,经抽样检测,当事人销售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型号GY-LDF-101NB)的性能、报警动作值、方位、报警重复性、高速气流项目不符合检测依据和相关规定,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从东莞市某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6台,货值金额1.2万元,至案发时违法所得共计376.72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宁德市场监管”于2024年11月22日 21:05分公布的一批《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之案例5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