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西安银亮电缆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伪造产地、认证标志,生产无厂名厂址及不合格电线案
2024年9月18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西安银亮电缆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伪造产地、认证标志,生产无厂名厂址及不合格电线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线494盘、罚款51104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5日,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的“奥斯特-无卤低烟阻燃绝缘电线”无生产企业名称,标注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合格证上印有QS质量安全等认证标志,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当事人生产的“德国.郝伦斯-铜芯无卤低烟防火电线”无生产厂厂名、厂址。
经检验,“奥斯特-无卤低烟阻燃绝缘电线”不延燃试验检测结果数值不符合QS/HC03-2023标准的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陕西市场监管”于2024年10月24日 16:02分发布《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之案例6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