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夫妇赠与儿子3套房反被故意伤害# #律师说法# 上海年近90岁的老人有多个子女,为了得到唯一的儿子赡养,老两口将3套动迁房产权份额赠与儿子一家。房子到手后,儿子不仅没有尽孝还将母亲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因故意伤害被判处管制。老人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被法院支持。
法律上赠与完成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除非符合法定条件,《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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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