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未成年违规骑乘共享电动自行车分心看手机 结果酿事故】#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10月26日,怀化芷江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3名未成年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追尾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经调查,李某倩(女,13岁)利用家长身份证信息扫开共享电动自行车,杨某新(女,15岁)便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向某鹏蹲坐在前面(男,14岁)、李某倩乘坐在后排共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从芷江镇鼓楼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骑行过程中蹲坐在前面的向某鹏拿手机给驾驶人杨某新看备注,杨某新低头看备注没有注意前方道路,追尾前方正在靠边停车的小型普通客车,3人同电动自行车一起摔倒在地上,由于三人均未戴安全头盔,三人出现不同程度头部撞伤及面部挫伤。
交警提醒:未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作为家长一定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驾乘摩电车辆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要超员驾驶、分心驾驶,平安出行。@湖南省交警总队 @湖南公安 @芷江交警 http://t.cn/A6ngIW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