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四金法考
24-11-15 22:26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另外,行政法有很多公布的答案也有问题。
行政法第五问是裁定驳回起诉(也可以答不予受理),理由是复议前置案件。但答驳回诉讼请求是0分,肯定不得分。【这题的考点就是法院不能审理,还答败诉的驳回诉讼请求,这怎么可能得分?】
第四问是基层法院管辖,原机关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都要写,漏了要丢分。
第二问是不能合并,因为是针对不同主体做出,诉讼标的不同,另外答:不告不理也可以,只是结论是不能合并。
【这是我作为行政法老师发的答案,大家应该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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