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中院
24-11-15 08:36 微博认证: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杨紫[超话]# 【#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典普法大使杨紫# http://t.cn/A6Nlab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