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者李斌
24-11-08 19:56

评论“直接安排10万亿元 地方政府化债压力将大大减轻” http://t.cn/A6nW5mAT :

该化债方案的落定,意味着某些人延续多年、处心积虑、不可告人的赖债意图最终落空,法律、良知和理性得以胜出,相关博弈终于划上了句号。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取得的一个进步,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最终通过的化债方案,以地方政府为化债主体,中央政府仍然不直接承担责任,而是沿用转移支付的方式,这样做固然强调了责任制,但也加大了中央财政的随意性,等于中央可以继续挥舞“转移支付”的胡萝卜,想要落在哪家就是哪家。

另外,既然是置换隐性债务,为什么要分在三年和五年内完成,而不是一年内完成呢?须知,隐性债务的利息和违约金是很高的。如此拖延,放纵成本继续增长,合理性究竟何在呢?现在国债发行十分抢手,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迷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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