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4-11-05 22:53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主播宣称下播后商品恢复原价构成欺诈#,广州市监:罚款5万元】11月4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场监管”发文公布了直播带货相关典型案例。2024年6月17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商贸有限公司直播时实施的“价格欺诈”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涉事企业于2024年3月21日在电商平台店铺“南京同仁美白祛斑店”的直播间销售“55g南京同仁堂科婷美白祛斑霜”时,直播间对话框显示,上述产品一瓶价格为“新客价29.3元”,当事人的主播宣称,下播后就恢复到98元/瓶。自3月21日主播下播后至4月11日被检查时止,上述化妆品并未恢复到98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个别经营者为了提高销量,在直播时使用话术,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开展经营活动,这种做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消费者的误解,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文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http://t.cn/A6n9DZ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