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4-11-04 15:16 微博认证: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微博

【闯红灯危害大 别拿生命去“赶路”】#覆车之戒# 10月22日,吴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龚某某,行驶至兴业路与振兴路路口时闯红灯,与洪某驾驶的超速经过路口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吴某某、龚某某、洪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青神公安交警依法认定:吴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加装雨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洪某超速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龚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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