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只獬豸
24-10-31 11:1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检律关系?
以前总是内心感叹这样的“坨坨”案子都没有几个委托律师真是遗憾。
又来了一个很多人的“坨坨”案子,几乎每一个嫌疑人都委托了全国各地的律师,连续几天都在约见面沟通,甚至不约而见,早上九点晚一分钟出现,就接到同事电话,a律师来了,准备接杯水正准备喝,b律师已经在门外呼唤你,真诚的和c律师总结要点沟通核心,d律师的电话又打来了,我在楼下等你很久了不是说好的x点吗?我只好和cd双向道歉。
这样的模型连着几天,说实话我有点被推着的感觉,被推着阅卷,因为如果我不阅卷,对方不管是阅卷会见与否都等同于鸡同鸭讲。被推着提前研究个案,不提前研究也会沟通程度不对等,宁愿准备过剩不能应对不足。
如果你问我想这样吗?基于人性的感性本能,无人想被推着。但是基于理性的定性,这样被推着是好事,对犯罪嫌疑人对辩护人对我都好。
但是不可否认,检律鸡同鸭讲是常态,比如这几天集中出现的律师提前准备的法律意见,在沟通完都表示要进行修正补充,我的指控体系也在修正,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别说检律出罪入罪的思维迥异了,面对一团乱麻的案件事实,即使二个同一角色的检察官都可能抽离出迥异的事实,继而做出各自偏差的定性,这也是当面沟通的重要性以及我再被推着也要时间管理同意当面沟通的原因,控辩不管有多大的争议矛盾必须统一到同一命题上,不然再多的纸来纸往都只不过是自话自说。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