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
24-10-23 20:18 微博认证: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

【查获未报检糖果21.8吨】近日,汕头海关所属汕头港海关在对一批出口“糖果(软糖)”实施查验时,发现实际货物生产日期等与出境检验检疫电子底账不符,且无法提供实际货物报检相关材料。经查,该批糖果实际未报检,共21.8吨。糖果属于法定检验出口商品,涉事企业出口法定检验商品未予报检,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检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出口法定检验商品应如实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出口;同时,海关还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