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检察
24-10-23 16:28 微博认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民法典vlog#【每日学“典”:承揽人提供材料,要接受定作人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http://t.cn/A6nwDW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