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枝辉律师
24-10-16 07:00 微博认证: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说法# 【刑事自诉不成立应判决宣告无罪而非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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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审理后,认定不构成犯罪,对自诉人的起诉,不是“裁定驳回”,而是以判决形式“宣告被告人无罪”。实践中,确实容易混淆。这是本案核心知识点。

邻里纠纷,以鉴定结果和证人证言为据,演化为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情形较多。刑拘是第一步,如果最终未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导致取保、撤案,并国家赔偿的,并不必然导致对方当事人成立诬告陷害犯罪。理由同样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情理与法律,实体与程序,是法律人处理此类案件中需掌握的几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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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