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
24-10-14 10:11

李公俊卿囑賦戰國中山守丘刻石十二章
其一
早於祖龍,紀此聲塵。衹十九字,歷二千春。
其二
我有片語,意不能捨。刻石欲告,後來賢者。
其三
網罟之設,志在獲魚。人願其密,魚願其疏。
其四
地厚蕃生,地薄憔悴。使無貴賤,人用不匱。
其五
力足先登,俗不法恤。丈夫悲歌,女子鼓瑟。
其六
史遷其言,難道盡善。不以發塚,何由得見。
其七
豈必甘肥,充腸可矣。羊羹亡國,壺飡得士。
其八
務名失本,則惰而懦。羞與並王,亦賢之過。
其九
齊恥侔名,趙求城池。縱有張登,奈司馬熹。
其十
莫聽風謠,非關形勝。萬乘叢中,那容千乘。
其十一
雌黃愚賢,磷缁堅白。生滅天均,偶然典冊。
其十二
神不奄留,空實尊俎。汝鑒中山,谁其鑒汝。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