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救市资金和救市活动分散在各个机构,这些机构以及他们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根据利润拿绩效考核薪酬,那他们一定会见利就跑,跑了以后如果没有收到继续救市的指令就不一定回来了。每次救市失败,他们都会说是受命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们的使命就不是救市,他们对股市的稳定和发展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在这中间很难避免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老鼠仓。这些救市机构是靠不住的,这样的救市方式是危险的,当然,也是有些人发救市财的重要机会。
这是我一直来反对行政指令调动一群机构和一批人进行救市的顾虑,也是我一直来主张设立“严格监管”、“严谨审查”、“严肃追责”的“独立的”、“专门的”、“长期的〞机构如“股市稳定与发展基金”的原因。这样的基金在股市疯涨的时候出货是为了给市场一个冷静的信号,避免股民在股市暴涨时为避免踏空而追涨却终被救市机构出货割韭菜的悲剧。“股市稳定与发展基金”实现的利润也继续留在基金内,不会离开市场。在市场需要的时候,履行其“维护股市稳定,支持股市发展”的使命,避免股市暴跌和股灾,真正做到“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利之于市场”。这才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定海神针,能够显著减缓股市的暴涨暴跌。这样的机构和机制,在股市暴涨时出货,不会被市场认为是获利走人、割股民韭菜、借救市发财。但要让市场认识到并信服这一点,需要有实际的行动事实,也需要时间。
而不像分散的救市机构,实现了利润,分了钱,一去不复返。
很多人不明白救市方式的重要性,也不知道在救市旗号下可能会被“有些人”夹带私货。真心希望这篇微博提出的忧虑能够得到重视,并引出切实有效的对策,阻断那些明知、设置并利用这些套路的“聪明坏人们”的不义财路,还中国股票市场清新,还中国股民公平。我不在乎他们恨,也不怕他们恨。
2024.10.10 .23h24补充说明:
不要责怪参与救市的这些机构和人员,在这种救市方式和运作机制之下,他们的行为才是正常人的行为。如果不这样,反而不正常,我们不能以非常人违背人性的标准来要求他们。
考虑到中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市场与亚洲市场的双重属性,不可避免会大起大落,所以,我早在1992年10月(一晃已是32年过去)接受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刘鸿儒先生邀请回国,加入证监会的时候就主张设立“金融稳定基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略论中国股份制经济的几个问题》(《经济日报》在一年以后发表,1993年9月)。我没有详细解释设立这么一个基金在运行上的特点,没有说明它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免众多机构分散救市的各种弊端,是因为我误以为,听到我这个建议的人都是清楚的。我在本博文前面说的“股市稳定与发展基金”应当“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利之于市场”就是沿用了那篇文章中的说法。 我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自问:我是不是还停留在30多年前,忘记了“与时俱进”?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