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发布
24-10-02 10:35 微博认证: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

【事关天津公积金!最新通知!】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长《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1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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