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明律师
24-09-27 18:19 微博认证: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

#案情简讯#

针对杨紫诉微博用户“要不然你先别破防呢二号”(UID:7836105324)一案,近日我们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名誉侵权,并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目前,侵权人已主动联系,表示将履行判决责任。

我们将继续关注网络动态,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应严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切勿发表不当言论,否则将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