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调岗到千里之外可以拒绝吗#?】突然遭遇调岗,从居住地调去千里之外的异地,劳动者可以拒绝吗?若逾期未报到,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2015年7月,王某(化名)入职某餐饮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底,合同上约定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劳动者在营销、技术、行政等岗位工作,工作地点服从公司安排。入职后,王某与家人便一直在江苏省南京市工作、定居。
2022年1月,某餐饮公司以王某所负责区域业绩不景气为由,与王某协商,希望王某自行离职,双方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王某作为合作伙伴与某餐饮公司合作经营。
王某考虑再三,向公司表示,作为老员工,其不希望离开公司,不同意合伙方案,愿意留在公司,与公司同甘共苦。2022年3月3日某餐饮公司将王某移出某网络工作群。
次日,某餐饮公司在未与王某做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向王某发送了《岗位变动通知书》,载明:因组织架构调整及公司经营需要,同时参照劳动合同上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王某工作地点的约定,现通知王某岗位调整,于3月8日前完成工作交接返回公司总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上班,逾期未报到视为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对此,王某回复表示不愿意调岗,也未去包头报到。后王某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餐饮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院会怎么判?(人民法院报 )http://t.cn/A6EbYRw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