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查网约车”风波:#便装执法的边界在哪里#?| 新京报专栏】#便装执法也需遵循正当程序#这两天,合肥一女子便装乘网约车时“亮证”查车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安徽合肥一名网约车司机发视频称,9月20日,一女子乘坐其营运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亮证”自称运管工作人员,要求网约车司机出示营运证件。
彼时,司机史先生表示,要两人才可以执法,因此拒绝出示证件,不久后,其网约车账号被封禁。为此,史先生质疑对方滥用职权。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发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研究决定,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从舆论反馈来看,当地简短的通报和对涉事女子的处置方式,非但未能定分止争,反而引发新一轮质疑:“不当执法”的定性,究竟是“有执法权”但“程序不当”?还是本身就无执法权,源头就“主体不当”?纵览新闻还发文表示,对任性的公职人员不能“自罚三杯”了事。
网民和媒体较真的追问,并非小题大作。这些常见问题,恰恰影响甚至决定了行政相对人在面对真正严格执法时该如何有效配合,在面对不当执法时该如何自我保护,当受到不当执法侵害时又该如何寻求合法的救济等关键问题。
每一宗从个案演变为公共事件的执法争议,都是最好的法治教材和守法指南。相关讨论和互动,有助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厘清各自的权责,在法治的框架内守好各自的边界。 http://t.cn/A6E4add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