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见李程秀的家里人,邵群特意起了个大早,把自己捯饬的每一根头发丝都精致的不行,衣服也试了一套又一套。
穿太正式考究吧怕把李程秀和他的家人吓到,觉得自己不是个好相处的人。
穿随意点吧又担心不够隆重。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李程秀的家人,也可能会是唯一一次。邵群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来到的这个世界,也不清楚什么时候会突然回去。他只是想在这里的时候能多看李程秀几眼,多盯小邵一阵子,让李程秀这辈子不要再过得那么辛苦。
邵群纠结了大半天,最终还是选了件稍微不那么正式的休闲衬衫,领子的宽度刚好露出他修长的脖子。他本就身高腿长体格矫健,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个沉稳又潇洒的翩翩贵公子。
然后邵群非常丝滑的跑去了小邵家。
当然,也是他十多年前的家。
“你来干什么?”小邵对邵群没个好脸色,他正跟孔雀开屏似的搁家里试衣服呢,邵群就突然出现在了他卧室里,好像对他家了如指掌似的。
“我怎么不能来?”邵群对着小邵指指点点,“你这件衣服扔了,穿上像什么样子。”
“还有,少跟那些小崽子一起玩,什么大厉小升那些,程秀不喜欢。”
“谁让你喊他程秀了!程秀也是你喊的?!”
邵群说一句小邵顶一句,不过倒是都在心里记了个清楚。
“什么小崽子!我没跟他们一起!”
这大概是邵群这么久以来吃的最踏实的一顿饭。
李妈妈手艺很好,糖醋排骨色泽红亮诱人,肉质鲜嫩,入口酥脆酸甜,相当对邵群的胃口。
“阿姨,您做饭真好吃。”两只邵群表面上谦逊有礼,铆足了劲儿想给李妈妈留个好印象,实则眼神已经八百个来回了。
“慢些吃。”李妈妈脑门上顶了一大圈问号。
这两个人一看就家世了得,怎么一个个都跟多少年没吃过饭似的,就差把桌子吞了呢。
餐桌上的氛围好的不行,李程秀的爸爸如数家珍地讲着李程秀小时候的趣事。
他说李程秀小时候跟着回去参加同乡人的婚礼,乡亲家养了好大一条狼狗,凶的不行,吓得李程秀嗦哆嗦嗦,又怕扫了大家的兴什么都没说,多亏他及时发现,把李程秀扛在了肩膀上。
说李程秀从小就很乖很懂事,学习啊生活啊从来不用他们操心,以前怕李妈妈太辛苦,那么点的小孩儿都没个灶台高,就想学着做饭分摊,被发现后撵回了卧室。
“我跟他妈就这一个儿子,”李爸爸说着说着就开始傻乐,“也不盼着他未来能有多么大出息,一辈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就可以了。”
邵群听的直想掉眼泪,只得用埋头干饭来做掩饰。
李程秀哪儿懂这么多,还以为是家里的饭很对邵群胃口。
“你喜欢吃这个呀?”李程秀夹起一块排骨放进邵群碗里,“我也,很喜欢。”
话音刚落,李程秀一抬头,刚巧撞见小邵羡慕嫉妒又委屈的眼神。
小邵这次可一点都不跋扈了,他chun畔粘上了点小排骨的酱汁,配合上委屈且不服气的表情,实在是有些好笑。
鬼使神差地,李程秀捏起纸巾,探着身子在小邵嘴角轻轻擦了一下。
小邵筷子上的小排骨铛啷一声,掉回了碗里。
脸颊红透的人变成了两个。
真奇怪啊,邵群想。
哪怕是截然不同的两段人生,好像命定如此,李程秀与邵群就像是磁极的两端,注定会互相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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