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昌海
24-09-11 03:30

平生第一次 “应召” 参与了陪审员甄选, 并被选进了一个谋杀案的审判陪审团 (trial jury)。 甄选过程跟在 The Lincoln Lawyer 之类电视剧里看到的很相似, 由检察官及被告律师分别向候选陪审员发问, 以便剔除他们认为立场不客观的人。 其中一个重点问题是问能否不受证人的身份、 背景、 经历等因素的影响, 对所有证人的证言一视同仁。 我被问及时表示我不会被那些因素所影响, 但如果庭审揭示出证言的不可靠——比如自相矛盾, 或存在可被证伪的记忆差错等, 我会降低证言的份量。 法官解释说这是没问题的, 陪审员可以对证言份量进行评估, 只是不能因前面提到的因素而排斥证言。 针对我的回答, 辩方律师问: 你认为证人为什么会提供假证言? 旁边有候选人插口说可能因为幕后交易, 我则补充说被证实为不可靠的证言未必是假证言, 而完全有可能是诚实的错误。 提问环节持续了近一小时 (问到我的时间只有几分钟), 最后法庭宣布我们这批约 20 人中有三人入选 (陪审团总计要十几人, 后面还有几批候选人接受甄选)。 此次入选的案件之大有些出乎我意料, 也少不了要占用很多时间, 但不失为一种经历, 而且这大概可视为我看待事物的自认为客观的方式得到了法庭这一特殊环境的某种认可, 让我不无欣慰。

BTW, 在提问环节之前法官首先问我们是否认识跟本案有关的任何人员 (如果是就不能当陪审员), 那人员名单很长, 包括了很多探员、 警察和医生, 那时我就意识到案件不小。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