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耘
24-09-08 17:58 微博认证:投资内容创作者 财经观察官 头条文章作者

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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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