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版指南在整合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177万字、1600余页的大部头,有如下10点具体修订或明确事项,实务中可关注:
1. 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而不再是统一计入管理费用。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之前年报通知也提过);
2.对于股东投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投资合同或协改约定的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
3.股份支付应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成成本等科目,而不是均计入管理费用;
4.职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5.因保证类质保和亏损合同产生的预计负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外支出,而是应计入营业成本;
6.在采用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时,如果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按照产出法确定的成本,这些成本不应当作为资产确认;
7. 企业签订在未来购买标的公司股权的远期合同,且使标的公司成为联营或合营企业的,应当在成为该远期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应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
8.资产负债表日后外汇汇率突然发生不可预期的重大变化导致出口产品的退回比例大幅高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估计的退回比例,可能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9. 对“承租生物资产”不适用新租赁准则,且基本维持原旧租赁准则处理逻辑,即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承租人不计提折旧;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租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承租人应计提折旧;
10. 明确租赁准则并未将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作为确认租赁收入的条件,在融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欠付租金,出租人应继续进行会计处理,并同时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各章节主要变化(42章全)http://t.cn/A6R55zMY http://t.cn/A6R55zMY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