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回应设置离婚冷静期# 根据数据,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的少了,的确有一部分撤回了,所以说,离婚冷静期有效。是这样吗?这样说,其实就是预设了一个主观前提,那就是结婚是好的,离婚是不好的,所以只要不离掉,就都是“挽救”了一个人——很难想象21世纪的今天,还有如此落后的思维,不知道是我们这里的特色还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大脑进化还是太慢了。
如果反悔了就代表真实意愿得到了表达,我也给结婚设置一个冷静期,一个月内如果反悔,就可以把结婚证直接撕了,我相信也会有很多反悔的,那么这是不是挽救了很多人的真实意愿?不是了,你既然不满意呀,那就得忍,你可以按照程序提起离婚申请,但是条件很多的哦——一旦因为各种被威胁,被家暴,一方不同意,一方突然反悔这种情况导致离婚暂时发生不了,就说我们离婚冷静期“挽救”了你呢。
结婚低门槛,可以,的确彰显了婚姻自由,可是婚姻自由不只有一面不是吗?不然司马昭之心,岂不是路人皆知了?那再狡辩说是为了婚姻自由,而不是把人民当数据,还有说服力吗?为什么装也不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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