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ie_Leung
24-08-17 05:26

自2000年以来,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逐渐演变成两种“影子”类型,一种是传统的为生产型企业提供非正式信贷(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家影子”;另一种是基于地方财政机制的“财政影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助推地方政府表外债务持续增长的两大支柱。
地方政府在事实上垄断土地资源的供应,融资平台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贡献者,房地产逐渐成为中产家庭的重要投资品,随着土地和房产价格的上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形成土地和房产价格上涨的既得利益联盟,进一步推动地方债务的膨胀。
随着地方表外债务的扩张机制从基建投资的主动杠杆化转变为债务滚转的被动杠杆化,地方财政持续的预算约束和有针对性的银行贷款限制促使高杠杆的地方政府更加依赖影子银行,加剧地方债务的平均风险。同时,随着房地产开发商的杠杆率越来越高,逐渐更多依靠杠杆购房者的预售收入,更加脆弱的财务状况使企业在市场波动时期陷入更深地财务困境,最终导致烂尾楼现象频发和房地产市场的崩溃。
尽管缩小财政影子银行的规模不会一帆风顺,但由于其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运行,政策应侧重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并严格执行会计纪律,增加审计和风险预警管理;考虑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引入多样化融资渠道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减少对土地财政和影子银行的依赖;评估政策的长期影响,尤其是对私营部门的影响,确保当地经济结构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释放被限制的经济潜能;还需要加强央地之间的协调配合,运用系统性思维,避免政策过多且得不到严格执行,以免助长长期不稳定的预期,进一步加剧底层群体的风险。#读文献#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