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eleven
24-08-14 12:22

再说几个观点:
1、公路自行车在路上以30-50的速度移动并不是一个个人主观行为,而是由人类这个物种的肌肉输出能力+人类制造的机械所能达到的机械效率所决定的,这个东西只要存在,它就是一个大概率会以30-50kph的速度运动的东西,就像汽车往马路上一开,就是会以60-120的速度运动,你强行规划一条限速30的路给汽车开,客观来说就是导致人人难受,人人超速

2、几乎所有中国城市规划的非机动车道,本质上都是为了给以15kph的速度移动的物体而设置的,这是几十年以来民用通勤自行车的运动速度,和运动自行车压根是两样东西,这就导致公路车根本就不可能在所谓的非机动车道上用 无论是路面状况、行人、到处晃的共享单车,都是冲突

3、路权冲突其实无非是一个哪方人多哪方人少 的话语权问题 在自行车运动发达的国家,公路自行车事实上就被完全看作和汽车一样享有机动车道的使用权,甚至路权还更高,这点搁中国客观上当然是不可能的,为了解决这个冲突 某些城市会开设专门的运动自行车绿道,但是又会回归到上面的问题,太多低速车辆和行人占用绿道,压根骑不了一点

4、很久以前,公路车团练带队的人是需要约束纪律的 抽象玩意是要被当场劝退的 骑行手势是需要学习的 轮换动作太大是要挨喷的 骑到路中间去也是要被赶回来的 现在嘛……emmm 谁懂这个啊还

5、所以……事故多了 整多几个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发起者/领队了 可能就相对会更守规矩了,但是在到达这个状态之前 势必还会有更多的意外 行业发展 泥沙俱下 没办法的事

6、让普罗大众扭转以上123点认知需要这项运动的受众再扩大1-2个数量级 要达到这一点 难啊[摊手]

7、喔再补一点,人一边喷为啥这么个所谓自行车大国竟然在自行车大项上面一块奖牌都没有 一边喷单车佬骑马路上都是臭傻逼 其实还挺分裂的 哈哈哈[二哈]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