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摩诃
24-08-12 13:46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说到民族区域自治,网友们总喜欢拿列宁和斯大林出来鞭尸,在今天的俄罗斯,这样反思是对的;但在中国则不全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中国自己的一些迫不得已的现实问题。

什么现实问题呢?我们常常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比新中国出现得更早,是现有民族区域自治,然后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对,这里说的就是漠南蒙古。为什么?

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承认漠南蒙古的自治,那么等不到新中国成立,那里就会步喀尔喀蒙古的后尘,在俄国佬的操纵下独立。那样的话,中国的统一战争就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更不知道能不能赢了。

新疆、西藏这些地方的问题也是一样的。胡焕庸线西边足足有中国一半的土地面积,在炮党和常凯申几十年的昏庸统治下,这些地方早就是事实上的独立王国,而且和俄国、英国这些霸权国家有千丝万缕的勾结,想采取天津模式解放大西北,那是不现实的。

即使采取天津模式解放了大西北,短时间内也很难建立稳固的政权,因为不晚于1950年代,TG基本上还是一个汉人政党,在少数民族当中没有群众基础。教员曾经说过:

“新疆有几十万汉人,西藏几乎全无汉人,我军是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区域……没有汉人,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意味着没有且短期内难以建立群众基础。”

所以,只有在承认既成事实的基础上,先把上层分子稳住,也就是用承认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争取民族和平解放,这样才好开展后续的工作。

所以在新中国成立那阵,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别无选择的选择。而且当时中国坚决抵制了苏联式的民族联邦制,已经是在这个别无选择的条件下尽可能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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