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付98元网约车司机只收到52元#都是套路,各主要网约车平台为了突破30%这个约定俗成的上限,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套路。那么平台收取佣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从该条可以看出,网约车平台提供的是经营服务,而不是单纯的中介服务,这里面平台承担的责任更多。
如果平台仅仅提供司机和乘客达成的意思合意,那其实这个平台的责任就很小,这个时候平台和司机的法律性质更趋向于中介服务,这个主要收取适当的中介费即可。但是如果平台提供的不仅仅是乘客和司机的达成合意,还提供对于司机的管理、线路的规划、费用的结算等等,那这个时候平台的责任就相对较大,这个时候平台和司机的法律性质就个更符合运输合同服务,这个费用就明显要高,抽成的比例会更多,因此有的司机拿到的就更好少。
平台的权益他们会最大可能赚取,但是司机的人权益谁又来保护呢。#律师说法##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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