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24-08-09 10:48 微博认证:中新经纬官方微博

【#男子滥用七天无理由半年退货手机77次#】#专家称直接取消仅退款是发展趋势#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被告某电商平台认为,原告近半年在平台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个,大量申请退货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应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法院最终认定,该消费者频繁退货,有悖诚实信用原则,造成的损失需自行承担。(北京互联网法院)http://t.cn/A68m02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