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ONZZ
24-08-03 23:06 微博认证:摄影博主

该内容为打码消音屏蔽版
严格听取马星星老师的修改意见
以上为先前被删除的改良版

当涉及到社会名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尽管他们仍然享有名誉权,但这一权利的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他们的违法行为被公开报道或讨论,这并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因为这是对公共利益的正当关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等情形。
@殷清利律师 @法律人老曹
#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维权故事# http://t.cn/A68WqWfO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