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泊松山
24-07-30 01:32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为何会一点一点地流失?

离异单身的肖女士,于2022年下半年向开发商预购一小商铺,准备做点小买卖赖以维持生计,并通过亲朋好友筹借资金,向开发商全额支付了35万多元的购房款。

因交房查验时发现该商铺墙面出现大面积渗漏,但开发商承诺修复后却不了了之。 肖女士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房,两审法院均支持了肖女士的退房请求,判令开发商退还肖女士购房款及支付利息与违约金合计约50万元。

于是,肖女士于日前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想不到,执行局很快通过微信向肖女士下发了终结执行裁定书。

感到十分纳闷的肖女士,昨日下午,询问执行局承办法官:“开发商有没有其他财产执行暂且不说,退房的店铺,在本案判决生效之前,还是我的财产,而且至今仍在我的名下,如果开发商履行了判决生效义务,店铺当然应该归还,但开发商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至少店铺现在应该还是我的。怎么就没财产执行了?”

承办法官答复(大概意思):“开发商资不抵债,很多案子都执行不了。如果你的案子败诉,法院判决不准退还,涉案店铺还是你的。你赢了官司,店铺就不是你的了。开发商欠了好几千万,与其他案子合并执行,以后店铺拍卖了,估计你也分不了多少?这是法律规定的,没办法。”

肖女士听完这话的那一刻,不禁想到买这店铺还欠了一屁股债,往后又该怎么还?凉透了的心,就像秋风中的落叶,摇曳着最后的凄凉。

输了官司,店铺还在,赢了官司,店铺倒没了,而且钱也拿不到。都说法律救济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可执行生效判决结果却是给当事人挖了一个坑,还有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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