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勤建:“要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一定要倡导“真民俗”而拒绝“伪民俗”。特别要防止各种滥竽充数的伪劣假货打着“民俗”的旗号,败坏民俗文化旅游的名声。”
所谓“伪民俗”,专家早有定论,即指人造景点中没有当地文化生态中真正存在的任何根据,就东拼西凑,胡乱包装,瞎编乱造的民俗物及硬贴上去的各式解说、民俗传说、故事等等。它与我们前面说的可供文化旅游开发的民俗完全是两码事。
拒绝“伪民俗”,就应保持真民俗的原汁原味,特别是有形的物态民俗,如古镇、老街、村落等的修复,更应注意质地、工艺、样式的“修旧如旧”。否则,不仅是偷梁换柱,而且是颠倒历史,篡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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