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直播头部主播抽佣占9成##专家建议直播带货应划入广告范畴管控# 老年人是互联网的重要用户群体,也是易受欺诈和诱导的群体。在多起老年人直播间被骗购事件中,一些主播在直播间内不直接带货,而是通过表演情景故事的形式,在某个时间点配合剧情推出一款商品,引诱观看直播的老年人下单。“299元一根的金条”“999元一串能治百病的佛珠”……虽然故事“假到离谱”,却仍然深深吸引着众多老年观众,他们深信直播间里的“爱恨情仇”,也笃定地买下各种产品。当家属发现问题并想要退货时,却发现难度极大,甚至无法联系上主播和相关直播平台。
上述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发出疑问:主播借用剧本带货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如果主播明知所售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等,仍对外进行销售,或是对商品夸大介绍、对价格虚假宣传的,在民事上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撤销交易。此外,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网络主播售假行为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除退货外,还应当按照价款的3倍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同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如果主播销售金额高、受害者众多,则可能涉嫌诈骗罪,被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http://t.cn/A685E2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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