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劳动权益是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
用人单位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三期”女职工仍存在“隐形歧视”,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迫使孕期女职工自动离职,不仅实质损害了女职工合法权益,而且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于 重庆
#教师在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劳动权益是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
用人单位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三期”女职工仍存在“隐形歧视”,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迫使孕期女职工自动离职,不仅实质损害了女职工合法权益,而且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