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小区业主能在公共绿地种菜吗?[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编辑:邓珺文)@昆明市委政法委 @石林县政法委 http://t.cn/A68UTa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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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22 16:16 微博认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