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数】港媒:10人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各人判囚1年
经查,有网民于2019年10月底煽惑市民前往香港警方位于屯门大兴的行动基地示威,有人大声叫嚣及用雷射笔照向警方。其中涉案10人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法官谢沈智慧今于区域法院判处10人各监禁一年。
被告28岁李志斗、24岁周沛桦、30岁陈达富、25岁何奕恆、27岁李嘉熹、42岁吴嘉俊、23岁许诺、22岁邓唯健、26岁梁文健及23岁陆俊恆,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控罪指,被告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的公众地方参与非法集结。
李志斗、陈达富、何奕恆、吴嘉俊及许诺另被裁定使用蒙面物品罪成。李另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罪,判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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