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区纪委原副书记诬告3名同事# 张某某诬告安阳市公安局民警牛某某案挺典型→_→2023年,安阳市北关区居民张某某因对民警牛某某在其故意伤害案中出具的法医鉴定结论不满,向牛某某父亲发送威胁短信,并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委巡视组举报牛某某出具虚假鉴定等问题。经查,张某某的行为系诬告。2024年4月,张某某因诬告陷害行为被处行政处罚。
这让我想起了河北一位派出所长长期被一名群众骚扰的案例→_→2024年1月18日,武某某因车辆被剐蹭后与对方乘车人员发生冲突。接警后,玉田县玉田镇派出所副所长王某负责调解处置。武某某因对调解结果不满,多次在网上发布视频、直播等进行反映。1月23日上午,王某、武某某在一建筑工地附近进行沟通时发生言语冲突,王某持刀将武某某扎伤,后投案自首,被依法刑事拘留。
其实基层民警有时候挺难的。个别群众、个别当事人追求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公平正义,而是他个人认知中的公平正义,或者说他们追求的,是扭曲了满意,是无限度的满意。明明是一起轻微伤案件,受伤的人恨不得要让公安局枪毙了对方当事人,一起三五千块就能调解的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恨不得给人家要个十万八万的,当不合理、不切实际、超出法律许可范围、超出人们日常认知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当事人就会把矛头转向处理问题的人——民警。
河北玉田的那位派出所副所长,对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调解后,当事一方不满意,于是长期通过网络发布视频,说这位副所长徇私枉法、偏向对方,收受贿赂等,对这位派出所副所长的名誉产生了极大的损害,并且常常采取跟拍直播的方式对副所长进行骚扰。很明显,这位副所长的情绪自控能力不行,当地警队也没有真正意义上为其维权,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河南安阳这起案例,也很典型。一起伤害案件,对伤情鉴定不满意、不认可,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啊,你也可以申请损伤机制鉴定啊,你威胁人家办案民警的父亲干啥?这和人家办案民警的父亲有啥关系?案件都是有倒查机制的,不要凭借自己的臆想去判断事情的真相。
这些年,尤其是唐山那件事以后,身份证视频小作文满天飞,举着个身份证满口胡言的大有人在。这种乱象,真的需要治理。网络是个发声渠道,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反映自己的诉求,但是你不能瞎说啊。
这个问题的根源在哪儿?在于公职人员和普通群众在互联网空间的话语权是不对等的,责任也是不对等的。讲真,那些诬告公职人员的,在网上发布身份证小作文视频最后有几个被处理的?个别群众可以不讲道理,但是公职人员也不能在网上怼回去吧?肯定不行的。
这就需要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力量。凡是有反映的,该查就查,绝不护短。如果有毛病,该处分处分,线索该移送纪委监委就移送,如果查了之后没问题,要给正名,要给说法,要依法处理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人。这样才能让真正好好做事的人不吃亏,让那些乱来的公职人员收手、改正、受到该有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