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票金融消费者概念的五点疑问!请制定者给我解疑释惑!如下:
一.证监会可不可以叫证券监督消费者协会?
二.上交所可不可以叫上海证券消费者交易所?
三.深交所可不可以叫深圳证券消费者交易所?
四.每年三一五的消费者保护日,可不可以向消协投诉上市公司造假行为?
五.面对造假公司我卖给我的造假注水股票,我可不可以以《消费者保护法》为依据,进行十倍索赔?
我作为小散,不是反对这个词,也不是反对这种提法!我只是不懂就问,因为这涉及股票属性问题,涉及上层一直强调的保护中小投资者问题。
我坚决支持上层的这个消费者提法,只是有不懂的地方,所以提出以上五个疑问。
我做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有权了解我消费后,我的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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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