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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6 06:42

抄书有益——关于泰山行宫
*泰山行宫(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东丽区大毕庄村,占地面积750平方米,有山门、前殿、后殿和东西两庑。前后殿面阔5间,进深三间,抬梁式,硬山、人字脊。始建年代不详。有清道光十九年(1839)立重修碑一通:方首,篆额“乐而义捐”4字,记载康熙三十七年(1698)、乾隆三十九年(1774)、道光十年(1830)、道光十七年(1837)4次修葺情况。1992年,市、区财政拨款,对该庙进行维修。后殿落架,在原址加高0.5米后重修。同年被东丽区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1月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泰山行宫重修碑记(清)
通高2.25,方首,0.85米,宽0.82米,厚0.26米。篆书“乐而善扬”四字,雕刻二龙戏珠纹饰。杯身高1.4米,宽0.76米,厚0.24米,周边花卉纹。方座,高0.51米,宽0.64米,长0.99米。碑文正书,记述大毕庄泰山行宫在清康熙、乾隆年间重修,以及道光年间再进行修建的经过。碑阴镌刻捐钱人众名。毕简篆文,毕元淳书丹。毕錞督工。首事人名列后。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立于今大毕庄泰山行宫院内。
以上文字抄自《天津市志·文物博物馆志》,抄的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对于《泰山行宫重修碑》碑额篆刻的文字,两段文中的介绍是不一样的,前者称‘乐而义捐’,后者称‘乐而善扬’,到底是什么字呢?将书中拓片翻拍如下,求教于各位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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