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苗地里的普法课】“法官,蒜苗买卖必须签合同吗?”
“法官,我们没签过合同,都是按照老规矩来的,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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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在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松多乡马营村的蒜苗种植地里,蒜农们不停发问,走近一瞧,原来是互助县人民法院五十人民法庭法官和蒜农们围坐在田间地头“唠”法律、话家常。
法官普法并不稀奇,但这次普法却不同,源于五十人民法庭庭长花生盛的一个心结。时间追溯到2021年,互助县五十镇桦林村的好几名蒜农卖了蒜苗,却没有收到收购商的货款,蒜农想把收购商起诉至法院,却发现除了收购商名字外,其他信息一无所知,也没有买卖合同,无奈只能自认倒霉。后来,这件事被花生盛知道后,他一边叹息,一边帮助蒜农们寻找收购商。
2023年6月,五十人民法庭法官审理了几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蒜农们普遍嫌麻烦,都没有与收购商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蒜农与收购商之间长期存在的交易习惯是靠彼此的信任口头约定。收购商一旦失约就给蒜农们要回货款增加了很大的风险。同时,在发生矛盾纠纷提起诉讼时也因为缺乏证据支撑而承担败诉风险。
如何有效解决问题?一时间成为花生盛的心头事。左思右想后,他决定带着法官来到蒜农中间,将法律法规“唠”进他们心里。
今年6月,蒜苗的采挖期到了。花生盛生怕蒜农们又按交易习惯而吃亏,联合松多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马营村的种植地,利用蒜农们休息的间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蒜农们宣讲法律知识,并结合真实案例提醒他们在交易中注意留存证据,权益受到侵害记得及时维权。除此,花生盛根据蒜苗买卖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一份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以便蒜农需要时参考。
同时,马营村村委党支部书记徐卓玛也召集其他村民前来听讲,蒜农们纷纷表示,这样“唠嗑式”的普法宣传接地气、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今后一定要签署买卖合同,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 通讯员 马茹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