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4-06-19 19:07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捡漏低价买豪车竟是骗局#?#骗子租豪车抵押转卖非法获利163.4万余元#】有车在手,说走就走,随借随还,租借不难。汽车租赁行业的兴起,为广大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极大便捷,但也促使一些不法分子心生贪念,动起了“借车生财”的歪脑筋。近日,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王某诈骗案。24岁的王某通过伪造虚假证件,将租来的豪车转手抵押进行变现,最终身陷囹圄。

2023年8月至10月,王某在五家汽车销售公司分别租赁了三辆豪车,并通过他人将上述三辆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伪造成自己的名字,取得两名被害人的信任后,以将车辆抵押和转卖的方式共骗取两名被害人163.4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退还赃款2万元,可以从轻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6万元,依法追缴王某违法所得161.4万元,退还两名被害人。

法官提醒:本案中,汽车承租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精心设计骗局,将租来的豪车低价转手卖出的行为是典型的诈骗犯罪,此类案件中,部分不知实情的买受人往往因此陷入了汽车权属纠纷中,虽耗费大量金钱、精力,最后仍可能落得“车财两空”的结局。在车辆买卖交易中,要加强个人防范意识,遇到低价“捡漏”时切记擦亮双眼,建议购车者在汽车抵押借款和二手车交易时,首先向车管所详细了解车辆的相关情况,如是否在交易对象的名下、是否属于交易对象有权处置的财产、车辆是否处于抵押状态等,小心不法人员“空手套白狼”。(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韩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