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持刀伤人案又引发大家对地铁安检有效性的争论。不管伤人者在安检前还是安检后伤人,都说明不了安检的有效性。
如果在安检前伤人,证明不了如果没有安检他就会去车上伤人;如果在安检后伤人,也说明不了安检就是摆设,可能安检查出了其他持刀进站者从而避免了一些伤人事件的发生。
要评估安检有效性,需要在有安检时记录危害事件数量;把安检撤掉后,再记录危害事件数量。两相对照,得出结论。(我之前介绍过评估一件事物的因果影响的科学框架:http://t.cn/A6QGZHzz;http://t.cn/A6QGZHz7)
即便安检很有效,强化安检也不应该是一个正常社会维护公共安全的根本举措。
闹市区的步行街人很多,要不要安检?商场人很多,要不要安检?公共厕所人也不少,要不要安检?
更关键的是分析这些案件,是偶发,还是有系统性原因。
如果是偶发,则无需为了小概率事件增加高昂的社会管制成本。如果有系统性原因,就需要从根上缓解问题——水烧开了需要关火,捂锅盖是捂不住的。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