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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两级法院拒不采信当事人提供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为达不当胜诉目的,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向一审法院提交,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应当进行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复 议 决 定 书(2022)最高法司惩复9号》的判例,两级法院法官对一方当事人在欠条上添加了许多备注文字,而不但不予处罚惩戒,相反却采信伪造的证据,对富晟公司己经给付的五万元也不扣减,法官屁股端端的坐在违法当事人一面。制造对民营企业的错案!我们将继续陆续公开披露牡丹江市两级法院违反法律法规和最高法的规定制造的错案更@风雪城 多的案例,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促进法制社会早日实现。@付建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 @中国新闻网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网 @迟夙生律师 @法治网 @人民日报 @新华网 @牡丹江发布 @网信牡丹江@牡丹江市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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