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超话]# 重阳立教十五论
第十一论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气也。性若见命,如禽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禽之制在气”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论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心忘虑念,即超欲界;心忘诸境,即超色界;心着空见,即超无色界。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象也。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论离凡世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今之人,欲求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
言十五论者,警门中有志之人,深可详察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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